免除刑事处罚的,视情况而定。虽然犯罪情节轻微,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也可能失去公职。
《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