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跟着对方,并不采用强制措施限制其自由、没偷窥、偷拍或者威胁人身安全的,不违法,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有违法行为的,可以报警。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