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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羁押嫌疑人吗

发布时间:2023-09-09 05:55:16

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刑事拘留,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羁押嫌疑人吗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六条,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异地执行拘留,无法及时将犯罪嫌疑人押解回管辖地的,应当在宣布拘留后立即将其送抓获地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到达管辖地后,应当立即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八条,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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