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强奸罪的行为主体是否包括丈夫

强奸罪的行为主体是否包括丈夫

发布时间:2023-09-09 05:52:42

首先,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因此,属于一般行为主体的犯罪,自然包括夫妻之间,只要是男方违反女方性自主权的意志的,并以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的,属于强奸罪。

强奸罪的行为主体是否包括丈夫

也就是说,我国刑法并未把丈夫排除在强奸罪的犯罪主体之外,丈夫在非正常或不稳定的婚姻关系中,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依然构成强奸罪。

其次,在共犯产生,也能构成强奸罪。丈夫教唆或者帮助其他男子强奸自己妻子的,可以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最后,如果妻子已经提出离婚并进入法律程序,包括调解程序,这时丈夫使用暴力强行和妻子发生关系的,可以构成强奸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温馨提示:
本文【强奸罪的行为主体是否包括丈夫】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