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签后买方不买房了的,卖方同意解除合同的应当填写撤销备案申请表,双方携带各自的身份证、合同到当地房管局房屋过户机构申请撤销网签、注销合同登记备案,由买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卖方拒绝行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买方继续履行该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