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继承人一般不能放弃继承权。未成年人自己声明放弃继承的无效;即使是监护人同意的放弃继承,如果监护人决定放弃继承不是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利益,也无效,因为继承遗产或接受遗赠一般是纯粹对未成年人有利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