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后,在试用期的,可以提前3天申请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