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会自动续期;属于其他类型的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