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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没有入住,是否仍应缴纳物业费

发布时间:2023-09-09 06:08:44

虽然买受人尚未获得所购房屋的产权,但其已经实际居住房屋,从物业管理中受益,理应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暂时没有入住,是否仍应缴纳物业费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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