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定工伤程序:
1、发生工伤事故,紧急送医;
2、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3、用人单位未按时提出申请,劳动者、近亲属和工会可以在1年内提出申请;
4、申请材料不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款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