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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中房屋租赁的纠纷如何处理(01)

发布时间:2023-09-09 06:16:20

1、未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出租方行使合同解除权。承租方只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支付租金的,出租方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2、由于拆迁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要求法定解除租赁合同。国家拆迁或者征地,已经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出租方可以要求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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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擅自转租,出租方行使合同解除权。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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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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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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