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产生的权利可以转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债权人可以将部分或全部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因债权性质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