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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23-09-09 06:19:46

认定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法律效力的一般方法:一般该合同未违反法律法规效力性规范而原则上仍然有效,但产权证办理比较艰难、麻烦或甚至无法办理,应当谨慎。

对于以下情况一般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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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共有人同意;

(2)转让合同属于债权债务概括性转移,未经合同相对方同意的;

(3)基于特定身份为基础的合同权利具有人身依附性的,转让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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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具有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人购买集体土地上房屋,买卖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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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标的物不清楚等等。违反合同义务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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