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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的审理是否在当地

发布时间:2023-09-09 06:16:40

杀人犯的审理有可能在当地,一般是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杀人犯的审理是否在当地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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