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个人所得税电话咨询

个人所得税电话咨询

发布时间:2023-04-15 18:56:33

个人所得税咨询电话是12366。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规定综合所得是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经营所得是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比例税率。

个人所得税电话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温馨提示:
本文【个人所得税电话咨询】由作者 劳动纠纷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