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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无故拒绝受领标的物如何解决

发布时间:2023-09-09 06:32:30

依法提存。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债务人依法履行债务,但债权人无故拒绝受领,致使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不适宜提存的标的物,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拍卖、变卖,提存所得价款。债务人将标的物或所得价款提存的,与债权人受领标的物的效果一样。

债权人无故拒绝受领标的物如何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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