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与两个公司签合同是不是违法行为

与两个公司签合同是不是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3-09-09 06:36:16

签两个公司的合同的,如果与其中一个公司签订的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兼职合同的,则是不违法的;但是如果两个公司有一个不允许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则可以因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而且这种情况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与两个公司签合同是不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与两个公司签合同是不是违法行为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温馨提示:
本文【与两个公司签合同是不是违法行为】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