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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的转让和收回的权利

发布时间:2023-09-09 06:51:53

私有房屋的所有人得依法转让自己的房产。但是租赁期间,为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利益,出租人对其房屋的转让受一定的限制:

出租人的转让和收回的权利

第一、出租人将房屋转让后,房屋的转让不影响租赁的效力,租赁合同对房屋新的所有人仍然有效,租赁关系于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存在于承租人与新的所有人之间;

第二、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租赁期限届满,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出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的房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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