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承担责任的方式:
1、继续实际履行合同。
2、解除合同。出卖人实际不能履行或者买受人认为没有必要履行合同时,买受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承担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
3、赔偿损失。如果因第三人主张权利给买受人造成损失时,出卖人应当赔偿。
4、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