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领取赔偿金再回原公司入职赔偿金当然不需要退。赔偿金是上一段劳动关系中单位对劳动者的赔偿,且上一段劳动关系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已经终止;而又重新入职的,即使与上一次入职的公司是同一个公司也是建立了新的劳动关系,与上一段劳动关系无关,赔偿金当然不需要退。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