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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不能提和解申请的原因

发布时间:2023-09-09 06:51:20

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不能提出和解申请。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和解的只能是债务人,由债务人申请和解并提出和解协议后,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因为和解的消极性,所以和解申请权只能由债务人行使,债权人不能申请,法院也不能依职权开始和解程序。和解制度只能消极地避免债务人受破产宣告或受破产分配的结果。而重整的目的在于积极拯救,特点是对社会经济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债务人,可以防止破产造成的失业以及资源浪费,减少社会震荡。

债权人不能提和解申请的原因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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