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要提前通知债务人。如果债权人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却未通知债务人的,则债权转让的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不向第三人履行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