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没有交强险机动车上路出事故的,则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对方,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则双方按照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比例承担事故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