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是指能脱离原有位置而存在的资产,如各种流动资产、各项长期投资和除不动产以外的各项固定资产。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
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