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对未成年罪犯可能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悔罪表现好,且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应当免予刑事处罚。
该条规定适用于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但根据减轻处罚情节而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的案件;适用该条规定应以被告人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关于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为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