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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民检察院对赔偿决定如何执行

发布时间:2023-09-09 07:10:25

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民检察院负责赔偿决定的执行。

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民检察院对赔偿决定如何执行

给予赔偿请求人赔偿应根据刑事赔偿决定书执行。

赔偿请求人提出复议申请的,按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执行。

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由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督促原案件承办部门办理;支付赔偿金的,由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办理。

对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民检察院对赔偿决定如何执行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暂行规定》第三十条,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由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督促原案件承办部门办理;支付赔偿金的,由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办理。

《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暂行规定》第三十一条,对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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