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收养孤儿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收养人需要没有子女;
2、收养人需要有能力抚养教育被收养人;
3、收养人没患有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相关疾病;
4、收养人的年龄需要在30周岁以及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