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有权利提出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因此,哺乳期并非绝对不能离婚,如当女性决意要在哺乳期离婚,经法院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可以判处离婚。或者当女方有重大过错、婚后与人通奸怀孕等情况时,男方可以提出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