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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3-09-09 07:13:35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提起自诉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符合自诉案件的立案标准的,法院应当当场登记立案;对于不能当场判定的,法院应当在接到刑事自诉状次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如果这一期间内法院仍然无法准确判定是否符合立案标准,那么法院应当先行立案——简单说就是,如果过了十五日法院仍然在立与不立之间拿捏不准,那么就应当选择立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

(二)属于本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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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害人告诉;

(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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