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需要,房屋赠与协议自成立时生效,公证与效力无关。
房屋赠与合同的生效条件应是办理不动产登记,公证的作用只是增强约束力,使赠与人不能随意行使任意撤销权而已。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