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离婚协议中的房屋赠予能否撤销

离婚协议中的房屋赠予能否撤销

发布时间:2023-09-09 07:08:31

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达成的将房产赠与子女的条款,与解除婚姻关系密不可分,在双方当事人已经协议离婚的情况下,一方反悔请求撤销赠予条款的,人民法院经审查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应当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离婚协议中的房屋赠予能否撤销

首先,涉及诉讼的。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其次,涉及调解的。调解处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的,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一旦生效,即赋予了和判决书同等的强制效力,其效力约束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温馨提示:
本文【离婚协议中的房屋赠予能否撤销】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