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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管进行关联交易导致公司利益损失是否需要担责

发布时间:2023-09-09 07:20:00

需要担责。

公司高管进行关联交易导致公司利益损失是否需要担责

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尽管关联交易利于节省商业谈判时间、提供合同履行效率,但也极易使交易的价格、方式等,在非竞争的条件下出现不公正情况,形成对股东或部分股东权益的侵犯,也易导致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高管进行关联交易损失公司利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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