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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的裁定,应送达的机关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9-09 07:18:22

假释的裁定,应当及时送达执行机关、同级人民审查院、负责监视假释罪犯的公安机关以及罪犯本人。

假释的裁定,应送达的机关是什么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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