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
具体而言,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等权益的争议。也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