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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有什么

发布时间:2023-09-09 07:16:23

调解无效,一方被宣告失踪,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首先,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有什么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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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再次,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有什么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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