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法债权人权利:出租人享有按期收取租金的权利、监督承租人合理使用房屋的权利、按规定收回房屋的权利。
债权人义务:
(1)给付义务。
(2)附随义务。
(3)瑕疵担保义务。
房屋租赁合同法债务人权利:
对租赁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和优先购买权、合同解除权、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权利,以及承租人的同住人对租赁房屋的权利。
债务人义务:
(1)交付租金的义务。
(2)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房屋的义务。
(3)返还房屋的义务。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