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诉案件的生效判决,检察院有权提出抗诉,当事人对自诉案件的判决不服,可向检察院申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