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让人抽逃投资者的处理如下:
一、股权受让人以出让人欺诈为由,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或确认其为无效;
二、公司债权人发现注册资金未到位,而要求出让人、受让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