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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应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23-09-09 07:37:49

房屋拆迁证据保全的办理:

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应如何办理

1、公证人员应当认真接待申请人,制作谈话笔录,并记录内容。

2、公证处应当指派2名以上公证人员参与整个证据保全活动,公证人员中至少有1名公证员。

3、公证员应当客观、全面地记录被拆迁房屋的状况。

收集、提取有关证据;应当根据被保全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勘测、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证据保全。

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应如何办理

【法律依据】

《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细则》第五条,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申请人是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也可以作为申请人。

上述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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