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冷静期后仍然可以离婚,但是需要重新提交离婚申请,重新计算离婚冷静期。
协议离婚双方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先进行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后,再在三十日内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冷静期过了60天双方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