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物业管理费押金的约定,那么物业公司无权单方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收取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进行。至于价格,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