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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酒驾”,保险就一定拒赔?

发布时间:2023-09-09 07:53:10

首先,交强险会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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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商业险是否赔需要看具体的合同约定。一般来说,对于酒后驾驶这种典型的违法行为,在商业保险合同中都有免于赔偿的明确约定,这种约定既符合“不应因其违法行为而获益”的民法精神,也维护了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能够使得投保人积极进行自我约束,主动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让更多潜在的交通事故得以避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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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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