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的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法律对此并没有强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