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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房屋权利人是谁

发布时间:2023-09-09 07:52:02

预告登记房屋权利人是预告登记的申请人。

预告登记房屋权利人是谁

房屋预告登记后的房屋产权归谁,主要内容如下:

(一)预告登记后房屋产权归开放商。虽然已经进行了房屋预告登记,但是因为没有进行最后的过户,所以此时房屋的产权仍然属于开发商,但是这种产权是不完全的,在没有卖房者的同意情况下,开发商不具有处分该房屋的权利。

(二)预告登记的保护期间有限制。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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