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案件的原告应当提供的主要证据有:
1.权利证明,如专利证书、专利申请文件、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应当提供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2.实施侵权行为的证明,如侵权产品、侵权方与他人的订货合同或转让合同、侵权产品的销售发票等。
【法律依据】
根据《专利法》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