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不允许被收购。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适格的民事权利主体,因此不可能被当作主体单独收购。即使是将分公司的资产转让给他人,分公司的债务原则上也还是由原总公司承担。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