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一般是不可以撤销重签的,但如果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撤销重签:
一、签订协议的各方协商一致决定撤销协议重新签订。
二、协议是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
三、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协议。
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协议。
五、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签订协议。
六、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协议成立时显失公平。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