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
转继承是对遗产份额的再继承,而非继承权利的移转。
转继承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一)须在被继承人死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这是转继承发生的时间要件;
(二)须继承人未丧失或放弃继承权,这是转继承发生的客观要件;
(三)须由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这是转继承的结果要件。
转继承中,继承份额以及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的应得份额,根据具体的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情形进行判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