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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拆迁补偿与普通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不同

发布时间:2023-09-09 10:39:29

一、危房改造、房屋拆迁补偿款有何不同

危房改造与房屋拆迁区别是:

危房拆迁补偿与普通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不同

1、拆迁改造的房屋确实属于危房。

2、原居民提出改造住房条件的要求。

3、开发商的建设投资不能立即盈利。

4、居民应根据不同情况与政府和单位分摊安置房费用。

二、危房拆迁赔偿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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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拆迁赔偿方式有:

1、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

2、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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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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