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委托购房代理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即使实际出资人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委托购房代理合同关系和其实际支付购房款的事实,实际出资人也无法取得房屋产权,只能要求返还购房款,且不能获得因房价上涨带来的相应收益。
根据《合同法》第402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第三人的除外。